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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王社坤教授在核心期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发表论文
发布日期:2020-06-10阅读量:

新葡的京官网王社坤教授在核心期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2期上发表了题为《第三方治理背景下污染治理义务分配模式的变革》的学术论文。论文是王社坤教授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排污许可证管理政策与支撑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16YFC0208402)和生态环境部政策法规司委托“第三方环境机构的法律责任”的研究成果。

论文对我国污染控制立法所设定的污染治理义务进行了系统梳理后,认为从义务内容的重要性看,污染治理义务由主义务——附随义务构成;其中主义务又由结果义务——过程义务构成。从义务指向的客体看,污染治理义务由实体义务——程序义务构成;其中实体义务是指以排放行为为规范客体的义务,即排放义务;而程序义务则包括处理义务和附随的监测义务、保持记录义务和信息公开义务。从义务履行方式上看,污染治理义务可以分解为行为义务和成本负担义务。

现行污染控制立法将所有的污染治理义务课予产生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合理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出现,使得排污单位在市场化和社会分工细化背景下履行污染治理义务的方式有了更多的灵活性。排污单位可以选择只承担成本负担义务,而由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的行为义务。这种选择如果引发了对于污染危险控制权的改变,就会引发公法上污染治理义务归属的改变。由排污单位承担全部污染治理义务的分配模式已经显现出僵硬、机械之态。不同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中,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机构对污染危险的控制权存在差异,需要多样化的污染治理义务分配模式。通过对污染治理义务的再分配,可以合理界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和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论文关于污染治理义务分配模式变革的研究结论和建议,为正确处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责任分配问题,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理论指导,也对完善相关污染控制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