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杨丽珍,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研究领域: 民法学 代表性科研成果: ——著作: 1、《家事法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版。 2、《合同法学》(合作),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7月第二版。 3、《合同法学》(合作),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 4、《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专著), 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2月版。 5、《金融法》(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6、《民法学》(副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 7、《合同法原理》(独著),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版。 ——主持科研项目主要有: 1、《公司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2017年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 2、《基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践与探索》,2014年省综治办、省法学会专项委托课题,项目负责人。 3、《民法学教学团队》,2014年陕西省教学团队项目,项目负责人。 4、《陕西省养老机构法律纠纷调查与民事责任研究》,陕西省社科界2013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 5、《民法学》,2012年陕西省精品开放课程项目,项目负责人。 6、《民法学教学团队》,2012年西北大学民法学教学团队项目,项目负责人。 7、《社区自治制度创新研究》,2011年陕西省法学会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 8、《民法学》,2010年西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 9、《医疗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研究》,2009年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项目负责人。 10、《物权法与房地产企业利益保护》,2007年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 11、《公司经营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2005年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 12、 《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的控制》, 2004年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 13、《民法学概论》,2003年西北大学重点课程建设教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 14、《西部高校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的现状与改革发展》,2002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项目,项目负责人。 15、《案例教学法研究》,2001年西北大学教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 16、《新合同法在制定和贯彻实施中的问题研究》,1998年西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 ——代表性论文: 1、《< 民法总则>第191条之解释论》,《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2、《医务人员说明义务论》,收录在《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中。 3、《论过度医疗侵权责任》,《人文杂志》2011年第1期。 4、《论定作人之责任》,《西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5、《论安全保障义务及其限定》,《西安审判》2009年第1期。 6、《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之责任论》,《理论导刊》2007年第11期。 7、《民法学课程多元化教学模式研究》,《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8、 《医疗事故法律概念与鉴定解析》,《理论导刊》2007年第2期。 9、《从“苏丹红”案看惩罚性赔偿与责任竟合》,《西北大学学报》 2006年第6期。 10、《西部高校法学教育审视》,《光明日报》(理论与实践版)2006年5月29日。 11、《企业经营中合同风险的防范》,《陕西日报》(理论周刊) 2006年5月24日。 12、《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探析》,《中国法学》 2006年增刊。 13、《有限责任制度的经济学分析》,《西北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14、《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除》,《西北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15、《重视西部妇女的发展问题》,《陕西日报》(理论周刊)2003年12月24日。 16、《案例教学法研究》,《高教发展研究》,2003年第1期。 17、《全国首例追索募捐款案引起的法律思考》,《西北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2期全文转载。 荣誉奖励: 1、2015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1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2、2014年,被评为西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3、2014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1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4、2013年,《论过度医疗侵权责任》一文,荣获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5、2013年,《论过度医疗侵权责任》一文,荣获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6、2013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1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7、2011年,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法学会授予第三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8、2011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1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9、2009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10、2008年,荣获西北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 11、2008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06—200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12、2005年,荣获西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13、2003年,荣获西北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 14、2001年,荣获西北大学优秀教师称号,并获505奖励基金一等奖。 15、2000年,荣获西北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 16、1998年,荣获西北大学优秀教师称号,并获505奖励基金一等奖。 17、1998年,被西北大学授予“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18、1998年,荣获西北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19、1997年,《设定抵押研究》一文荣获西安市法学会年度优秀论文奖。 社会兼职主要有: 1、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 2、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3、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4、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5、陕西省医学会医学法学分会常务委员 6、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 7、西安市“七五”普法宣讲团成员 8、陕西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9、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员” 10、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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